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新葡亰8883ent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博士公司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注重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2.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和规范博士生导师在人才选拔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突出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与能力考核,保证生源选拔质量。
3.实行博士招生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拟招生名额
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博士点拟招生博士研究生13名。其中“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2名
三、疫情防控
(一)考生出入校园管理
1.考生凭我司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并扫码提供近7天个人当地健康码或“昌通码”记录检测体温。目前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动态发布为准)考生,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血清检测正常的证明。考生需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因考生提供或填报信息不实导致相关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考生进入学校相距1米以上排队,陪同的亲友不能进入校园。
3.体温异常者,由校医院安排和询诊,异常者由校医院联系120送诊。
4.禁止考生开车进入校园。
(二)复试期间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提示周边人员做好防控,并立即转移到隔离点。医护人员在临时隔离点核实症状,并通知120送诊。保安封闭现场,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登记,并拍照留存。
四、初试2021年5月15日—16日
5月15日上午8:30—11:30,英语;
5月15日下午14:30—17:30,专业科目一(专业基础课);
5月16日上午8:30—11:30(或12:30),专业科目二(专业课)
五、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
2021年5月23日 | 8:00—8:50 | 资格审查 |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3 |
9:00-10:00 | 专业英语考试 |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9 | |
10:30—— | 面试 | 候考地点: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3 面试地点: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9 |
1.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初试结果,新葡亰8883ent研究生秘书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准考证,身份证、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
考核小组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100分 全程录像
3.综合面试程序。全程录像
(1)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由专家组对面试员工的专业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进行考察;
(3)专家提问;
(4)各专家打分;
(5)学科秘书收集各专家打分表,成绩汇总。
4. 考核主要内容为:
(1)专业素质,包括考生学科专业背景、专业知识及知识结构等;
(2)思维能力与科研创新潜力,包括考生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和兴趣等;
(3)学科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材料等,以便考核小组加以参考。
(4)语言运用与表达及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外语水平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专家评分样表如下:
综合面试评分表
专业素质 | 思维能力 | 科研创新潜力 | 学科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 | 语言运用与表达(含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 综合得分 |
25 | 15 | 25 | 15 | 20 | 100 |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课、专业英语及综合面试成绩有任一科目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科目二(专业课)×50%+专业英语×10%+综合面试成绩×40%
7.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统一考试总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统一考试总成绩/2×60%+复试总成绩×40%
六、学院审查
公司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同时根据招生计划,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入学统一考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七、信息公开
按要求和“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博士生招生信息,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复试办法、分数要求、复试与录取考生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八、纪律要求
1.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2.所有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委部门将对整个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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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